各单位:
2017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,根据“2017年度西安市科学技术进步奖”评选活动要求,我校将择优向西安市科技局推荐。为做好我校奖励项目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要求
1.同一个主要完成单位核心技术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必须合并申报推荐。同一完成人以第一完成人身份只能申报推荐一项科学技术进步奖。已获得国家、省、市科学技术奖励的,不得以更改名称或以同一核心技术系列产品的形式再行申报推荐;
2.上年度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未获奖的项目必须间隔一年再推荐;两次参评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得推荐;
3.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、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,在争议未解决之前,不得推荐;
4.推荐项目要求具有实际应用验证,应用情况及其经济效益须由应用单位出具证明。对于自研自用的成果,由本单位出具证明,上级主管单位盖章确认。技术转让项目所签订的转让合同经登记确认可视为应用证明。
5.推荐项目必须进行成果登记并取得登记号(科技成果登记联系人:弓直 王琦 ,电话:68518764)。
二、申报材料要求
1.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材料推荐必须首先通过西安科技网提交(网址:http://www.xainfo.gov.cn/),然后导出正式申报推荐材料。(具体说明见广讯通通知附件)
2.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载明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1人,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;
3.申报推荐材料中的项目名称、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技术评价证明(鉴定证书、验收证书、知识产权证书等)一致;
4.报送的申报推荐材料包括:书面申报推荐材料2份;
5.申报推荐书面材料具体要求:①申报推荐书(主件)不超过60张,附件材料不超过40张(要求双面打印,合计不超过100张,200页);②书面材料一律采用A4纸;③申报推荐材料及附件合订成册,封皮为浅蓝色皮纹纸,内容分类用彩页隔开;
三、推荐截止时间及地点
1.书面申报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日前报科技处成果管理科,逾期不予受理;
2.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材料网络提交时间4月17日至5月26日。
联系人:成果管理科 左拉
联系电话:88166097
科技处
2017年4月13日